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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机

传真机

中文名 传真机
英文名 Facsimile
名词解释

传真机其实是影像扫描仪、调制解调器计算机打印机的一种合体,扫描仪把文件的内容转化成数字影像,调制解调器则把影像数据透过电话线发送,在另一端的打印机则把影像变成原文件的复印本。

历史苏格兰发明家Alexander Bain于1843年获取的专利,被认为是与传真机的出现有关,他以其对电钟钟摆的知识制作了第一个由前至后逐行扫描机制。1861年,第一部传真机Pantelegraph由Giovanni Caselli出售,当时电话尚未正式被发明。1924年,RCA的一位设计师Richard H. Ranger发明了wireless photoradiogram,或无线电传真,是今日传真机的前身。一幅美国总统卡尔文·柯立芝的照片,在1924年11月29日由纽约发送至伦敦,成为首幅以无线电传真技术发送的影像,在两年后开始了商业应用。无线电传真直至今日仍被用作发送天气图像及信息。一种早期的传真方法Hellschreiber在1929年被Rudolf Hell发明,是当时机械影像扫描及发送的先驱。早期的传真机采用氨水来作显影液,到后期才出现才用特别热感纸的传真机。1985年,GammaLink的创办人Hank Magnuski博士,制作第一张计算机传真扩展卡GammaFax。现时的传真机大多数都采用喷墨或激光打印。

现代传真技术要到1970年代中期,当以上三种技术皆有足够进展及合理成本后才进入实用阶段。传真机首先在日本流行,因它比其他例如teleprinter等类似技术有明显优势。当时由于未有易用的输入法工具,手写汉字比键盘输入文字来得更方便。传真机的成本逐渐降低,到1980年代中期,传真机已在全世界流行起来。

传真机使用黑白(bitonal)模式,以100x200或200x200dpi的分辨率,每分钟约可发送一页或以上的印刷或手写文件。发送速率为14.4kbit/s(千比特每秒)或更高,传真机支持由2400bit/s起的速率,这种发送影像格式称为ITU-T(前称CCITT)fax group 3或4。最基本的传真模式只可发送黑白影像,A4大小的原件以每行1728像素及每页1145行扫描,所得的数据将以专为手写文字优化的哈夫曼编码技术压缩,可达到1/20的压缩率。以9600 bit/s的速率,每页1728~1145 bits,平均1页需要10秒作发送,相比下未经压缩的数据则需要3分钟作发送。压缩技术采用哈夫曼codebook把每条扫描线中黑与白的长度编码,亦由于两条相邻的扫描线通常十分相似,因此只把有分别之处编码以节省带宽。

注:本名词内容引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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