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边酒
白云边酒是集茅台酱香、泸州老窖浓香、汾酒清香于一体的兼香型白酒,产于湖北省松滋市。白云边品牌源于我国素有“诗仙”、“酒仙”之称的李白的诗句。
白云边酒是国家优质产品,于1979年、1984年、1989年蝉联全国白酒质量评比银质奖(每5年评定1次,轻工类产品银质奖为最高奖)。1991年10月,白云边酒以其“芳香优雅,酱浓协调,绵厚甜爽,圆润怡长”的独特风格被轻工部确定为全国浓酱兼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1994年9月,白云边酒在成都经全国白酒专家及评酒委员评选,继续确定为国家银质奖。除此之外,白云边酒还获得国际国内诸如“全国十大口感好酒”、“全国十大文化名酒”、“全国十大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产品”、“中国驰名白酒精品”、“湖北省酒”等殊荣90余项,连续四届蝉联湖北名牌。2001年11月,以该公司企业标准为蓝本的浓酱兼香型行业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发布,并于2002年5月起正式实施。2007年3月1日,兼香型白云边酒获得纯粮固态发酵标志使用资格。2007年5月,白云边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正式确认为浓酱兼香型白酒代表。
白云边这一品牌源于我国素有“诗仙”、“酒仙”之称的李白的一首诗。公元759年,李白携族弟李晔、友人贾至秋游洞庭,溯江而上,夜泊湖口(今松滋市境内),揽八百里洞庭烟波浩淼之景,畅饮当地佳酿,即兴写下“南湖秋水夜无烟,耐可乘流直上天,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这一脍炙人口的千古绝句。白云边由此而得名,由于产品质量优良,企业信誉卓着,白云边这一品牌的市场认知度和产品美誉度不断上升,1991年、1996年、2000年、2002年、2005年连续5次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湖北省着名商标”。2004年5月白云边品牌的评估价值达16,561万元。2008年6月,“白云边”经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白云边酒创制于1974年,嗣后经数百次单项试验,上千次理化分析,在选料、制曲、发酵、蒸馏、调度、勾兑等数道工序上,掌握了科学的酿造工艺流程,研制出一种独特的白酒,这种酒需经长年窖贮,窖贮时间愈久,酒质愈感醇厚香美,一般需窖贮一年以上,三年以上老酒质地尤佳,1989年后,酒厂成立科研所,并采用微机勾兑白酒,使白云边酒质更上一层楼,成为松滋特产,湖北名酒,誉满全国,经久不衰。
1979 年,全国第三届评酒会上,白云边酒被评为全国“兼香型”酒第一名
1984年至1990年,53°、38°白云边酒连续荣获国家银质奖、全国轻工系统酒类大赛“金杯奖”和湖北省“金钟奖”。
1989年,在北京国际博览会上荣获金奖。
注:本名词内容引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