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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出版社

中文名 出版社
英文名 Press,Publishing House
名词解释

出版社(Press 或 Publishing House),指进行图书、图画、杂志,报纸和电子物品等有版权物品的出版活动的组织。

  • 出版简介

日本学者认为:“采用印刷术及其他机械的或化学的方法,对文稿、图画、照片等著作品进行复制,将其整理成各种出版物的形式,向大众颁布的一系列行为,统称为出版。”英国学者认为,出版是指“向公众提供用抄写、印刷或其他任何方法复制的书籍、地图、版画、照片、歌篇或其他作品”。美国学者认为:“出版——公众可获的,以印刷物或电子媒介为形式的出版物的准备和印刷、制作的过程。”韩国学者认为:出版是“以散布或发售为目的把文稿、文书或图画、乐谱之类印刷出来,使问世、刊行”。1971年出版的《世界版权公约》第6条给出版所下的定义是:“可供阅读或者通过视觉可以感知的作品,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并把复制品向公众传播的行为。”

基础构成

各国学者给出版所下的定义尽管在文字上稍有差别,但对出版活动本质特征的描述却十分接近。各国学者都认为出版活动的内涵由以下内容构成:

1. 出版是将已有的作品形成为出版物的过程;

2. 原始作品必须经过一个大量复制的过程,使其形成一定的载体形式,成为出版物;

3. 通过一定方式使公众获得这些出版物,也是出版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版程序

1. 按新闻出版署相关行政规定和行业惯例,由相应职业资质的出版社编辑、编辑部主任 (副主任) 、总编辑 (副总编辑) 对原作品进行包括“初审—复审—终审”的“三审”,并将相关书面审稿意见存档。

2. 需专题报批的相关类别和选题,提交相关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出版审查,审查范围包括出版社的出版资质、编辑人员资质、作者资质和内容问题等。需专题报批的类别包括重大历史事件、人物的表述及评价,重大国策与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军事与国防问题,外交问题,色情问题,等等。部分类别出版物必须交由相关专业出版社出版。审查有时会无限期脱延,意味选题自动否决;大部分情况下,会由相关审查部门出具审查结果,以及包括具体修改要求的审查意见。

3. “三审”及“专题报批”后,出版社申报选题并申请相关出版手续。

4. 编辑人员对原作品进行具体内容编辑,有时这个过程需与作者沟通,甚至退回作者修改。

5. 美术编辑对版式、封面进行设计。

6. 录排人员对书稿进行录入、排版与相关技术工作。

7. 确定印刷量和市场价格,有时这个工作是提前确定的。

8. 出国际标准书号以及图书在版编目 (CIP) 数据、条码等。

9. 出胶片 (很少时候会用硫酸纸) ,交由印刷厂和装订厂进行印制。

10. 出版社技术人员检查蓝纸、毛书或对批量图书进行质量抽检。

11. 图书入库。

出版分类

1、从出版介质来说,出版社可分为

图书出版社

音像制品出版社(唱片公司)

杂志出版社等

2、从出版类别许可来说,出版社可分为

综合出版社

专业出版社

3、从出版经营性质来说,出版社可分为

公益性出版社

经营性出版社

学者定义

与国外学者对出版活动内涵认识较为一致的情况相比,国内出版界对出版活动内涵的认识则有着较明显的差异。现将国内学者对出版内涵的几种代表性观点陈述如下:

观点一

“凡将文字、图画或其他符号印刷到纸上,或把它们印成为图书报刊的工作,都称为出版。”(注:赵晓恩.出版词典.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1.3;104~105)

观点二

“把著作物编印成为图书报刊的工作。”(注:辞海编委会.辞海(缩印本).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1094)

观点三

“把书刊、图画等编印出来。”(注:汉语大字典编委会.汉语大字典.武汉:湖北辞书出版社,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8.5)

观点四

“出版是指出版机构根据一定的方针和计划,选择、整理人类的思维成果和资料,通过出版生产赋予它们一定的物质形态,然后向社会传播。”(注:阙道隆、实用编辑学.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85)

观点五

出版是“指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注: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1.6)。

观点六

“所谓出版,就是选择、整理著作物,通过一定生产方式将其复制在特定载体上,并以出版物的形态向社会传播的一系列行为。”(注:彭建炎.出版学概论.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9)

观点七

“通过出版生产的手段,把著作物编印成图书、期刊、杂志等印刷品,经过发行渠道,把这些精神产品推向社会,供应读者,即为出版。”(注:严成荣,桑百安.图书发行词典.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1992.12)

观点八

出版即“社会上各种作品,包括文稿、图片、信息、音响、录像制品等等原件,汇集到出版机构以后,经过审定、选择、编辑和加工,使用一定的物质载体,复制成各种形式的出版物,通过流通渠道传播到全社会”(注: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编辑实用百科全书.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4.7;150;161)。

国内对出版活动内涵认识的诸种观点,大体可分为两大类型:

一类观点认为出版活动主要是出版物的印刷工作,上述①②③种意见都属于此种类型。这类在我国出版界长期占主流地位的传统观点,是在我国出版发行实践活动长期按计划分工模式运作的条件下形成的,它将发行活动排斥于出版之外,缺乏出版内涵中最关键部分——出版目的的描述。很显然,这类观点对出版内涵的表述是不完整的。

另一类观点吸纳了国外出版界对出版内涵认识中的合理部分,并结合我国出版业非常重视编辑工作的特点,对出版活动内涵进行了较全面的描述,这些表述已与国际出版界对出版活动内涵的认识逐步接近。林穗芳在为《编辑实用百科全书》所撰写的有关词条中,提出了将作品转化为出版物要具备的四个条件:①经过编辑,具有适于阅读或吸取的内容;②具有一定的物质形式;③经过复制;④向公众发行,如出售、出租等(注: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编辑实用百科全书.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4.7;150;161)。这可以看成是第二类观点对出版活动内涵理解的代表性描述。

  • 出版发展

中国出版事业历史悠久。早在3000多年前的殷商奴隶社会已出现原始的书籍,到春秋战国就有了编辑工作。一些儒家经典,很多都是那时整理编辑出来的,唐代发明雕版印刷术之后,出现了民间的私营出版业性质的刻坊。宋元时代的官刻机构──国子监、兴文署设有专职官员、编辑校勘人员和刻字工人、印刷工人,是后来印书馆、印书局的雏型。明代的国家出版机构已分门别类刻书 (如都察院、工部、礼部、兵部等国家机关兼理刻书工作);地方出版机构比宋、元时期有所发展,各省都有布政司、按察司刻书,许多府县也刊刻书籍和地方志。清代初期改变了明代中央机关分管出书的办法,官刻集中统一于皇室内府的武英殿。刻坊是一般书商所办的手工业刻书机构,在唐代出现,到宋代更为兴盛,成为书籍出版的重要力量。宋时全国各大城市都有书坊,杭州和建阳最为发展。元代的坊刻比官刻还多。明代时,刻坊遍布各地,刻书种类有医书、类书、小说、戏曲等。清代坊刻更为兴盛。除官刻、坊刻外,还有一种私刻,也称家刻,是私人出资校刊书籍。这些人尽量选择优秀善本,进行认真细致的校订翻印,一般质量较高,其中不少成了传世的“善本书”。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西方印刷设备的传入,外国传教士办的墨海书馆于1843年由新加坡迁到上海。清政府创立的同文馆(1862)、江南制造局翻译馆(1868)开始编译书籍。一批近代资本主义出版企业如商务印书馆(1897)、文明书局(1902)、中华书局(1912)、亚东图书馆(1913)、泰东图书局(1918)等先后成立,并大量编印图书。

五四运动以后,中国出版事业开始有了大的转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出版机构──人民出版社 (1921.9)、上海书店(1923.11)、长江书店(1926.11)、华兴书局(1929)先后成立。一大批私营出版企业,如华夏书店、光华书店、开明书店等和著名的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以及共产党领导的生活书店、读书出版社、知识书店一起在艰苦的条件下,编辑出版图书。到1949年,全国公私营图书出版社有 200多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新华书店兼有出版、印刷和发行三重任务。1950年全国新华书店第二届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国营书刊出版印刷发行企业分工专业化与调整公私关系的决定》,从此,出版、印刷、发行分开管理。同年年底,全国共有出版社211家,其中,中央级6家,地方21家,私营184家。到1956年底,经过合营调整,减为 101家。30多年来,尤其是在1978年以后,适应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要,中国出版事业有了大的发展,到1987年底,全国共有图书出版社 467家。在图书出版社中兼办音像出版物的有24家,另有专营音像出版物的出版社72家(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事业)。

  • 出版类型

出版社的类型、工作范围和组织机构 出版社的类型,在中国,按隶属关系区分,有中央级出版社和地方出版社。按业务范围区分,有综合性出版社和专业出版社。综合性出版社的出书门类比较多,专业出版社只负责编辑出版一定专业和门类的读物。按出版物的形式分,有图书出版社和音像出版社。出版社的工作范围,从历史上和广义来看,包括编辑、印刷、发行。在中国,出版社中只有少数有自己的印刷厂。从现状来看,出版社只负责编辑和出版,其具体内容包括:制定选题,确定作者,组织稿件,审阅稿件,编辑加工,定稿发稿 (包括插图和版面、封面的装帧设计), 校对付印等。出版社由社长主管全面工作,总编辑负责编辑工作。大型出版社还设有社务委员会和编辑委员会。编辑委员会主管制订全社的长远出书规划和年度出书计划,确定丛书、套书和重点书的编辑计划等。具体编辑工作由按专业分工成立的各编辑室、组和总编办公室负责。对稿件一般实行责任编辑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和总编辑终审的三审制。装帧设计和校对工作由出版部负责。经营管理工作由经理部负责。对出版社的编辑人员实行职称制,按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同,分为助理编辑、编辑、副编审、编审 4种。国外的出版社,编辑人员有组稿编辑和文字编辑之分,组稿编辑具有较高的水平。

  • 西方发展

在欧洲,作为出版印刷物企业的出版社,是在15世纪产生的。15世纪中叶 (约1440~1448)德国人J.谷登堡发明了金属活字印刷术,为大量出版文字材料提供了条件。当时欧洲出版业的中心是意大利、德国和法国。在16~18世纪,第 1批著名的印刷出版家有W.卡克斯顿(英国)、C.普朗坦(法国)、马努蒂乌斯(意大利)、埃尔塞维尔(荷兰)、R.艾斯蒂安(法国)等。

随着出版物印刷设备的不断发明和应用,出版物的种类和印数大为增加。到19世纪初,出版物的推销和发行工作逐渐从印刷出版者的手里转移到书商手里,图书出版商开始同印刷商与书商区别开来,出版社成了一项特殊的独立行业。大多数出版商自己购置印刷设备,向作者征求稿件,然后把产品交给书商出售。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西方各国特别是英国、美国等又出现了一大批出版社,著名的有:德国的贝克出版公司(1763)、布罗克豪斯出版公司(1805);英国的托马斯·纳尔逊父子出版有限公司(1789)、威廉·布莱克伍德父子出版有限公司(1804)、布莱克出版有限公司(1807)、布莱基父子出版有限公司 (1809)、 威廉·柯林斯父子出版有限公司(1819);法国的加尼耶出版公司(1833)、普隆出版公司(1854);美国的利平科特出版公司(1792)、约翰·威利父子出版公司(1807)、哈珀与罗出版公司(1817)、普特南父子出版公司(1840)、查尔斯·斯克里布纳父子出版公司(1846)等。到19世纪中叶,随着新的印刷技术的出现,出版业中开始了资本集中和出版、印刷企业的专业化过程。从20世纪初起,这一过程更加强了。有些大的出版公司雇员有1000多人,有专门管理生产、市场和会计业务的部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不断出现的新学科的需要和照相排版技术、胶印技术的普遍采用以及其他大众传播手段的发展,出版社的门类和数量大大增加。根据联邦德国绍尔出版公司1985年出版的《国际出版商指南》统计,世界各国图书出版社、期刊出版社、计算机软件出版社和参与出版活动的团体在内的出版机构约有160436家。其中,美国、苏联、英国、法国、日本、荷兰、联邦德国等国的出版社数目约占当前世界出版社总数的60%。

  • 出版特征

一、出版是对已有的作品进行深层次开发的社会活动。出版不是对原始信息进行开发,而是对现成的作品进行开发。接受原始信息,将其归纳成知识,形成知识产品的任务,已由作者完成,或者说已主要由作者完成,已有作品的形成过程属于作者劳动过程,不归属于出版活动。作家创作、画家写生、音乐家谱曲等,都不能算出版,就是这个道理。

二、出版是对原作品进行编辑加工,使其具有适合读者消费的出版物内容的过程。出版过程虽不是知识信息的主要形成过程,却是一个对知识信息体系进行选择的过程,这种选择是按照适合读者消费的要求进行的,并且,还要按照同样的要求对所选定的作品里的知识信息进行整理、补充、刷新、完善,也就是通过编辑工作对原作品进行编辑加工。纸质货币不是出版物,纸币的印制不是出版活动,就是因为没有对原作品进行编辑加工,从而缺少供读者消费的知识信息内容的缘故。

三、出版是对加工好的已有作品进行大量复制,使其具有能供读者消费的一定载体形式的过程。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作品进行复制,都是使加工好的知识信息具有能供读者消费的载体形式的过程。只有经过大量复制,作品中所含的知识信息才能被众多的读者接受。档案工作也需要对原作品(文件)进行编纂、整理,使分散的材料能编辑成一卷卷的案卷,但档案工作不是出版,因为没有大量复制的过程。在商品社会,作品大量复制过程也是出版物的商品生产过程。

四、出版包括将出版物公之于众的过程。通过各种方式将大量复制的原作品广泛向读者传播,也是出版活动的重要内涵。从西方对“出版”这一词汇的演变来看,法语Publier和英语Publish均源自拉丁语Publiare,而拉丁语Publicare的本义却是“公之于众”。可见,在赋予“出版”的众多涵义中,“公之于众”的涵义更有着特殊的地位。

注:本名词内容引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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