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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著名商标

四川省著名商标

中文名 四川省著名商标
名词解释

四川省著名商标是指在四川省境内由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著名商标。

申请认定四川省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的住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二)申请人为注册商标所有人或者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并授权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3年以上且商标权属无争议;

(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行业同类同档商品中质量优良、稳定,售后服务优良,具有较高市场声誉;

(五)近3年使用该商标商品的销售额、纳税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经济指标在行业同类同档商品中领先;

(六)申请人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和保护措施;

(七)申请人近3年无故意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注:省著名商标复审,参照上述规定和资料要求。

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商标权利人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1、申请人将文件和材料直接送交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申请人将文件和材料交所在地市、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转送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审查受理

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

1、按规定提交完整文件和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在省级报刊上发布四川省著名商标初审公告。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任何人可以提出异议。

2、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在10日内通知申请人并退回有关材料。

3、申请文件需要补正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评审认定

1、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2、著名商标认定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对申请认定的商标进行评审认定(应当由著名商标认定组全体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获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四、通过认定

被认定的四川省著名商标,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四川省著名商标证书》,并在省级主要报刊上公告。


注:本名词内容引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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