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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在版编目

图书在版编目

中文名 图书在版编目
英文名 CIP(Cataloguing In Publication)
名词解释

图书在版编目(Cataloguing In Publication),简称CIP,是为在出版过程中的图书编制书目数据。由一个负责全国集中编目的中心,根据出版部门提供的图书校样进行编目,然后将该书的目录编目资料提供给出版部门,以便将这些资料印在版权页上,使图书本身和它的目录编目资料能同时供图书馆、情报部门、书目工作人员和图书发行部门等在进行标准化著录时使用。它需要依据相关的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GB/T 3792.2-1985)、《文献叙词标引规则》(GB/T 3860-1995)以及《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和《汉语主题词表》对图书进行著录、分类标引、主题标引。

它是推行目录著录标准化、提高目录质量的重要措施。此法于50年代始于美国国会图书馆。70年代得以快速发展,1974年,美国大约有70%的图书都加印了CIP。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西德、巴西等国家也先后实行了图书在版编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把图书在版编目列为“国际书目控制”的一个项目。图书在版编目已在现代化的书目、目录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由于图书在版编目费用较高,以及图书在出版过程中常有变化,因此,图书在版编目还未能在世界各国普遍展开。当前图书在版编目收编图书的范围一般只限于学术性的专著和论文集(单本或多卷)。至于期刊、实验手册、教师用书、历书、产品目录、宣传品、廉价小册子等一般都不收编。各国规定的收编范围,除个别出版物有出入外,大体上是一致的。

  • 组成

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由4个部分组成,依次为:图书在版编目数据标题、著录数据、检索数据、其他注记。

第一部分是图书在版编目标题,即标明“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的标准黑体字样,其中“在版编目”一词的英文缩写“CIP”必须用大写拉丁字母,并加圆括号。

第二部分是著录数据。著录数据的书名与作者项、版本项、出版项等三项连续著录:丛书项、附注项、标准书号项均单独起行著录。

第三部分是检索数据。其排印次序为:书名检索点、作者检索点、主题词、分类号。各类检索点用罗马数字加下圆点排序。各类之间留一个汉字空。除分类号外,同类检索点用阿拉伯数字圈码排序。分类号不止一个时。各个分类号之间留一个汉字空,但不用任何数字或符号排序。书名、作者检索点采用简略著录法,即仅著录书名、作者姓名的首字,其后用“…”表示。

第四部分是其他注记,内容依据在版编目工作需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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