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鼓(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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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鼓 (英语:Bass Drum, 意大利语:Gran Cassa, 德语:Große Trommel),泛指体积较大的双皮鼓。在西洋敲击乐器中较常使用。两边鼓面原来用动物皮革制作,近年已全改用塑胶或纤维鼓面。鼓桶原来用木制作,现在和定音鼓、小鼓一样,都改用较轻的合成纤维材料制造。
现时所指的大鼓,主要可分为三种:
用于管弦乐团中,英文称为“Concert Bass Drum”,直径32英寸至40英寸,以36英寸较常使用;深度约16英寸至20英寸,声音沉厚,而余音较持久。通常利用鼓棍敲打演奏,并以坐地式或悬挂式的的鼓架承托鼓身。
多用于爵士乐,并且配以踏板控制和发声,不使用鼓棍。直径由14英寸至22英寸,深度12吋至18吋。由于爵士大鼓直径和深度相约,而直径又比一般乐队用大鼓为短,声音较尖而实,余音较短;由于鼓面由脚踩踏板的敲打所造成,每一次敲打的位置近乎相同,鼓声较为统一。
多用于军乐队或步操队,构造和管弦乐团中所用的大鼓相约,但体积较小,直径16英寸至32英寸,深度12英寸至18英寸。在这类乐队中,数量可以由只需1个至最多4个不同大小的鼓,由于鼓手需一边跟着队伍前进一边打鼓,大鼓不可能固定在地上或安装在活动滑轮架上再推动,所以大鼓手会穿上一种特制的鼓架衣,可以把大鼓置于前方的承托架上。
【参考来源:维基百科】
